法官幫妻協調罰單挨轟「逞官威」 臺南地院證實:送政風室調查

臺南地院民事庭施姓法官的妻子4日騎乘機車遭警方臨檢,因車燈不符規定而被罰900元。(翻攝畫面)

臺南地院1名法官的妻子4日晚間被警方攔檢機車,該法官接獲消息趕到現場,情緒激動要求找帶隊警官,第一線警員則連忙向法官賠不是,消息傳開後引發外界砲轟該法官官威好大。對此,臺南地院今日下午指出,經查爲民事庭的施姓法官,本人否認耍官威,但法院依規定將此案移往政風室查處。

臺南市警四分局4日晚間會同交通警察大隊、環保、監理等單位,在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時,當場攔查發現一名婦人的機車違規改裝車燈,發現該機車燈具與燈光顏色不符規定,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擅自改變原規格設備開罰900元外,還要求婦女將車燈換回原廠。

不過,婦人除委屈地告訴警方,丈夫購買二手機車時不知情車燈不符規定,還打電話向擔任法官的丈夫抱怨,法官隨即到場,並表示當初到監理站過戶時,監理站也沒有說什麼,如今竟被警方認定違規開罰,有擾民之嫌,激動地要找帶隊警官理論。

不料,帶隊警官沒有出面,獨留第一線警員面對情緒激動的法官,只能猛賠不是,還強調聯合稽查發現違規不可能不開單,並非刻意找麻煩,希望法官體諒警方依法行政。直到警員開完單之後,帶隊官纔出面禮貌性地致歉。此事傳出後,不僅該名法官被批評「好大的官威」,帶隊警官也被質疑「龜縮」。

對此,臺南地院6日下午發新聞稿指出,經確認爲本院民事庭施姓法官,該法官稱,因遭臨檢車輛是二手車,購得車輛後並未改裝過車燈,其太太不知爲何會因車燈改裝被警攔檢開單,才電請施法官過來說明購車經過及未有改裝車輛之行爲,並非是刻意聯絡其父一併到場以法官身份跟員警理論。

臺南地院指出,而施法官到場瞭解情形後,因見被攔檢開單機車甚多,即向警員建議是否要先經宣導後再實施臨檢,及監理站在車輛過戶時,應予宣導和檢查,較不擾民,當中其太太並無如報載所述怒嗆分局長之言行,且於員警告知仍應開單處罰後,其太太即配合開單簽名後離開,後施法官雖與事後出現並自稱爲交通大隊警員討論依法行政是否應討論故意、過失之要件,但並沒有如報載所述該警員事後一直向其夫妻鞠躬道歉的事實,此可由昨日四分局之公開說明及影片可資證明。

臺南地院表示,今日調得相關資料後,將請政風室對此事展開調查,並將視調查結果,就法官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或其他應受職務監督之情形,依據法官法第21條規定處置,並於必要時送交本院自律委員會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