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5%政府消費券,增加“商轉組合貸”……多地出手穩樓市
多地繼續出手穩樓市。
11月27日,貴州省發佈穩經濟新政,其中提出,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的五方面措施,除了降低首付、取消利率下限、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優化首套房認定標準外,爲支持商品房“以舊換新”,還提出發放不高於5%的政府消費券,定向用於房屋裝修和家用電器消費。
同日,甘肅蘭州發佈公積金貸款新政,新增了貸款業務種類“商轉組合貸”,同時,將“商轉公”業務以及組合貸款業務的申請主體範圍擴大到除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內各市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均可。
貴州五方面措施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11月27日,貴州省發佈《關於印發貴州省全力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從具體措施來看,一是優化完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落實好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的政策,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貸利率政策下限。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和購買保障性住房,支持省內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支持公積金購房代際互助,支持各市(州)結合實際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有序開展存量商業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另外,居民家庭申請商貸購買商品住房時,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特區)範圍內無住房的,擬購住房認定爲首套房。
二是大力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支持商品房“以舊換新”,對2025年底前居民家庭賣舊房買新房的,各地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情況,發放不高於5%的政府消費券,定向用於房屋裝修和家用電器消費。
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和專項債券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快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採用“房票”和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貨幣化安置,促進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快實現“帶押過戶”跨銀行辦理。
落實好國家住房交易契稅政策和取消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標準後相關土地增值稅、增值稅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三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貸款項目全部納入“白名單”,加大項目推送、問題項目修復及貸款投放力度,做到合規項目“應進盡進”,已審貸款“應貸盡貸”,資金撥付“能早儘早”。對重點城市納入保交房攻堅戰的項目,在項目剩餘貨值能夠覆蓋增量融資且新增資金實現“後進先出”的前提下,併購貸款資金可用於補足項目資本金缺口。
此外,落實好“金融16條”中存量融資展期政策和今年底前到期的經營性物業貸款政策延期到2026年要求。
四是提高商品房開發質量。制定《貴州省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加快“好房子”建設。大力發展旅居地產,指導各地合理規劃建設避暑康養旅居型地產項目,對配建教育設施、車位配比等進行優化設置。
五是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落實地方政府使用專項債券回購符合條件的閒置存量土地政策,確有需要的地區也可用於新增土地儲備項目,盤活存量土地。
蘭州出臺公積金貸款新政
11月27日,據“蘭州公積金”公衆號消息,蘭州對多項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政策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執行。
一是新增種類。新增了貸款業務種類“商轉組合貸”。辦理傳統的“商轉公”業務時,如繳存人申請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償清原商業購房貸款時,差額部分需要自籌資金向商業銀行償還。而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後,差額部分可以選擇繼續以商業購房貸款形式保留正常償還即可,業務辦結後實質形成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有效緩解傳統“商轉公”業務繳存人自籌資金的壓力與負擔。
二是優化政策。將“商轉公”業務以及組合貸款業務的申請主體範圍由原來的僅支持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擴大到除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內各市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均可。同時,蘭州公積金中心全面調整提前還款政策,取消辦理次數和辦理業務種類方面的限制。支持廣大繳存人按照自身需求辦理提前還款業務。
三是加強管理。爲了有效維護住房公積金制度互助性,確保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資金安全,蘭州公積金中心將採取相關措施,對貸後停繳、還款逾期等明顯違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約定,有礙公積金制度有序穩定發展的行爲進行治理,確保廣大繳存人住房公積金領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責編:李丹
校對: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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