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新增“商轉組合貸”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段文平)11月27日,據“蘭州公積金”公號顯示,近期,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梳理總結繳存職工反映比較集中的意見建議,結合工作實際,對多項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政策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執行。
其中,新增了貸款業務種類“商轉組合貸”。辦理傳統的“商轉公”業務時,如繳存人申請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償清原商業購房貸款時,差額部分需要自籌資金向商業銀行償還。而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後,差額部分可以選擇繼續以商業購房貸款形式保留正常償還即可,業務辦結後實質形成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有效緩解傳統“商轉公”業務繳存人自籌資金的壓力與負擔。
同時,優化“商轉公”政策。將“商轉公”業務以及組合貸款業務的申請主體範圍由原來的僅支持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擴大到除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內各市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均可。同時,蘭州公積金中心全面調整提前還款政策,取消辦理次數和辦理業務種類方面的限制。支持廣大繳存人按照自身需求辦理提前還款業務。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