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行動法庭/污點證人亂咬人 北科大教授遭構陷入獄

歡迎收看行動法庭,此集要跟大家聊的議題,是關係到冤錯假案人權問題,也就是扁嫂吳淑珍涉及的南港展覽館當中,被判決7年8個月徒刑教授隆昌

內政部營建署在2003年要興建南港展覽館,力拓營造公司負責人郭銓慶,向陳水扁總統夫人吳淑珍行賄,吳淑珍再透過當時的內政部長余政憲,取得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廠商投標資格限制,郭銓慶後來順利取得標案。

檢方在2008年起訴余政憲和擔任評選委員的一票教授,余政憲被依圖利罪判刑2年,緩刑5年,當然,除了余政憲之外,這個標案的評選委員中有六個教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刑,他們從案發到現在一直喊冤,其中一位臺北科技大學王隆昌教授,入獄服刑期間;他的哥哥王太昌,天天到最高檢察門口布條抗議,指司法不公弟弟證人構陷,希望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十多年後,王隆昌出獄了,他和家人仍不間斷的窮盡各種方法,要洗刷冤屈。王隆昌案的問題,簡單的說,就是從偵查到審判司法機關過度信賴污點證人的證詞,補強證據不足,導致冤判。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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