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下市機制 即日生效

證交所表示,爲規範類型ETF最近營業淨值爲零或負數,ETF發行人代理人應於申報淨值日之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早上7時前),發佈重大訊息經理或代理的基金淨值爲0或負數,證交所隨即於當日公告該ETF立即停止買賣,之後並將公告終止上市日期,並自即日起生效

證交所表示,爲保護公益及維持市場交易穩定機制,決定規範ETF最新(前一)營業日收盤淨值一旦觸及0或負數將下市,投信須於隔日7點前發佈重訊,並隨即停買、下市。

此次證交所因應ETF下市機制,修改完成「營業細則」、「對上市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及停止買賣作業辦法」、「對上市受益憑證信託事業境外基金機構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等相關規章,並於5月5日正式對外發布,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