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盟社工上銬 18民團聯合譴責:司法正義不是嗜血獵巫
針對兒盟社工遭上銬移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18個民間團體今聯合聲明指出,此案於偵查階段,事實均未明朗,以公開、不人道、羞辱人格方式上銬解送基層社工,傷害專業,也侵害人權,更無法有效保護兒少生命及釐清案情。圖/擷取自婦女救援基金會
1歲出養男童剴剴(化名)遭保母凌虐致死,引起社會公憤,負責男童的兒盟收出養社工因被質疑訪視照片造假,昨天更遭檢警大動作上銬移送,也引起社工界一片譁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18個民間團體今聯合聲明指出,恐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並強調此案於偵查階段,事實均未明朗,以公開、不人道、羞辱人格方式上銬解送基層社工,傷害專業,也侵害人權,更無法有效保護兒少生命及釐清案情。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批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地方檢察署就本案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應公開檢討、說明。聲明表示,從新聞上可見,檢警所偵查的犯罪事實、甚至被告與親人通訊軟體內容等,第一時間被大肆報導、轉載,孰料更離譜的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將涉案社工上銬,直接從警察局正門、有媒體守候攝影之處解送。
聲明指出,就本案矚目程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顯然應避免不當曝光,應預先有相應措施。然而,文山第二分局使該名上銬社工無端遭衆多媒體拍攝報導,全未顧及當事人隱私,乃至在偵查程序中案件,讓社工先須面對大衆公審,對其人格尊嚴與基本人權有重大侵害。
此外,聲明表示,新聞畫面中上銬解送畫面,引起社工界一片譁然。就新聞所述可知,該名社工昨日下午由警方帶回文山第二分局,經簡短詢問,即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全程配合,精神狀況穩定、也無攻擊、掙扎、脫逃傾向,然警方卻將其上銬,其使用戒具之比例原則爲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北地方檢察署應就本件有違刑事訴訟法及戒具實施辦法部分,提出公開檢討與說明。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強調,本案偵查階段,事實均未明朗,以公開、不人道、羞辱人格方式上銬解送基層社工,傷害了專業,也侵害人權。以悲慘兒殤,獵巫社工來佔據新聞版面,無法有效保護兒少生命及釐清案情。司法正義不是用嗜血獵巫,震怒悲憤,地毯式肉搜等取得。民間團體提出以上兩點呼籲,期盼檢警迴應說明,並嚴守法律。
聲明團體包括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臺北市鬆年長春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促進協會、社團法人臺灣大心社會福利協會。
此外還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微光社會福利協會、社團法人臺東縣社會工作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社團法人臺中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社團法人臺灣婦女展業協會、臺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臺灣小螞蟻教育關懷協會、臺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臺灣父親權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