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擺爛不換債…母作保籤本票「利滾利債還不完」遭判刑淚:錢不是我借的

▲年近70的老婦人兒子作保,不料兒子擺爛不還債,她因利滾利還不出錢一直被告,日前於庭上淚訴「錢不是我借的…」。(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一名年近70的老母親替兒子作保,不料兒子竟擺爛不還債,債務利滾利更高達550萬元…母親無奈下,與當鋪協商先還款200萬,之後因還不出錢連連挨告,北院2019年底依損害債權,判母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緩刑2年,並須於緩刑期間給當舖35萬元;母親上訴在庭上淚訴,「錢不是我借的,我只是一個去做保的媽媽,希望能判輕一點」。

母親因替兒子作保、簽下200萬元本票,先於2017年5月遭法院判應給付當鋪350萬元,借錢的兒子,反因當鋪提不出他與債務有關證據免還,之後母親將房子賣掉卻沒去還錢,讓陳姓當鋪老闆氣得提告毀損債權,母親再因兒子債務被判刑。

母親律師於上訴時表示,一堆作奸犯科的人,判刑易科罰金都只有1千,一位替兒子作保的慈母,竟被判2千實在太重,且母親年紀大、有慢性病,兒子沒錢、女兒也不願幫忙還,難道要她賣老臉去跟女兒求情嗎?且當鋪借貸收4分利利息都快能把本金繳完了。

但當鋪律師表示,當初母子倆一起來借錢,後來債務協商,對欠款金額也寫得清清楚楚,本來都要強制執行了,是母親說希望能暫緩,讓她的房子不用被法拍、能以市價賣出,不料母親房子賣掉以後,不但沒還債,竟然還把錢拿去花,根本是賣房脫產,且她兒子更常在臉書上PO名車、好過得很。

當鋪律師指出,一審調解時,母親不願和解、賠錢的態度,纔是被判易科罰金2千的主因,且他們認爲母親欠下百萬只罰35萬太少,原本也打算上訴。

母親則當庭落淚表示,她是名主婦、只是以媽媽的名義替兒子作保,先前債務協商時,她已還了200萬,但當鋪加計利息、表示還欠350萬,後來更拿着扣住的本票去強制執行,這次上訴希望能判輕一點。

生火了!連我媽都用到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