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來了 囤房大戶與建商苦惱、市場將現五大變化

房市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記者朱曼寧攝影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房屋稅修正條例,最快2024年七月起將以家戶爲單位,採取全國歸戶,並將非繼承、非出租的非自住住家的稅率,從現行的1.5%至3.6%,上調爲2%至4.8%;全國22縣市預計也分甲乙丙三組,各組針對不同持有戶數,適用不同稅率。而這三組的最高稅率級距爲囤房八戶以上。建商餘屋則採全國統一標準,稅率依照持有年限不同,適用2%~4.8%稅率。

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因此一般家庭僅持有3戶以內的自用住宅並不受影響,而修法後的稅率天花板,從3.6%拉高到4.8%,對全臺非自住8戶以上的囤房家庭,及餘屋量大的建商影響最爲明顯,預料市場將出現五大變化。

第一、「房產重新配置」: 由於各組別縣市的戶數適用稅率各異,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在節稅前提下,房產會逐漸調整,減少在高稅率縣市的持有量,降低整體的持有稅負擔。

第二、「出租換取降稅」,比起最高4.8%,若房產出租並報稅,適用稅率僅1.5~2.4%,可望使囤房族將空屋出租。

第三、「舍新屋買中古」,房屋稅是以房屋標準單價、屋齡和路段等條件來課稅,所以愈新的住宅,房屋稅越高,在稅率調升的情況下,置產族將更明顯轉向中古屋市場。

第四、「傾向預售完銷」,建商爲了避免銷售期拉長,導致新成屋被課以重稅,原本以成屋爲主要銷售模式的建商,更傾向透過預售快速完銷。

第五、「大坪豪宅讓利」,高總價產品因銷售期長且稅基較高,對囤房重稅更加有感,因此建商不排除採取更積極的讓利方案,加快大坪數產品的銷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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