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廢棄物污染 涉嫌廠商遭逮補11人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專司有害廢棄物處理、毒性化學物質、重大污染等事件。(圖/翻攝自保七總隊臉書)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在桃園稽查時,發現羣亮科技公司在桃園市大園區堆放了污泥太空包302包左右,遭桃園市環保局認定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涉嫌的11人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羣亮科技公司向業者收取IC版裁邊耳料、粉塵等事業廢棄物後,交由胡姓男子等人利用廠內的粉碎機、研磨機、水搖分離機、壓土機等大型機具,進行分離篩選,萃取出貴重金屬後販售,藉此牟取暴利。
處理過的污泥隨着水流到了污水收集槽,再經由壓土機壓幹交由長鬆工程公司處理,估計至少節省處理費用約200萬元。
調查中也發現,羣亮科技公司與長鬆工程公司皆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最高可以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在擴大偵辦後發現,上游事業廢棄物產出公司足鼎公司雖與合法清除業者,簽訂有合法處理契約,但足鼎公司竟將產出的事業廢棄物,混充一般生活垃圾處理,並將所產出的廢棄物「以多報少」虛僞記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