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江國慶 李復甸盼活着救回鄭性澤

監察院在民國103年曾通過李復甸所提鄭性澤涉嫌殺警案調查報告,李復甸認爲,法院判決有卷證漏未審酌,請求檢察官提再審。

遭羈押14年的死囚鄭性澤再審案,臺中高分院下午2時再度庭訊後,宣示鄭性澤限制出境、出海,解還臺中看守所,由臺中高分檢開立釋票後放人。

李復甸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提到,當時的努力終於有結果,他說,當時花了很多時間閱卷,連過年的時候,都抱着卷在研究,當時他與監察院的調查官陳先成都各自把全卷看了一遍,下了非常大的苦功,他與調查官把找到的疑點、不妥當的地方一項一項地討論。

李復甸也曾到監獄約詢鄭性澤,李復甸說,從事證、從卷證、跟鄭性澤親談,從法律條文與事實上的疑點,他堅信鄭性澤是冤枉。

李復甸說,此案調查官陳先成也曾調查過「江國慶案」,監察院爲江國慶平反,「江國慶是死了以後,我們還他清白,但鄭性澤案是希望把一個人活着救回來」。

另外,李復甸也說,監察院是在現在的政府制度裡面、所有制度都絕望之後,唯一的拯救制度,現在各界討論監察院存廢的問題,應該要從這裡面,去看監察院存在的意義。

鄭性澤於民國91年1月5日跟羅武雄等多名友人到臺中豐原的酒店唱歌,羅武雄因包廂跟小姐等問題,在包廂內開槍,員警抵達後發生槍戰,羅武雄跟一名蘇姓員警在槍戰中雙雙中彈死亡,受傷的鄭性澤被認定是殺警兇嫌,並於95年被判處死刑定讞。10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