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上班 「加班費倍率」這樣算!老闆不給恐罰百萬

今年6月22日端午節爲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僱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今年6月22日端午節爲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僱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端午節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週一至五爲工作日,另約定週六爲休息日,週日爲例假),在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實施8周彈性工時的前提下,可將6月17日(週六)的休息日調移至6月23日(週五)實施,以形成6月22日至25日的4天連假。

若事業單位使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如下:

一、 6月22日爲法定休假日出勤,僱主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

二、 6月23日及24日爲休息日出勤,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

三、 6月25日爲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僱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