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鵑營地煮食引發火災 違反森林法代志大條

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勢延燒令人驚心。(謝新添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勢延燒令人驚心。(謝新添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玉山國家公園大水山下方的杜鵑營地,16日清晨,疑因山友煮食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由於山高路遠且天乾物燥,迄今仍在延燒;5名山友不慎釀災,除了違反《國家公園法》,還觸犯刑責較重的《森林法》。

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雙北提升至三級警戒,玉山國家公園也自15日下午宣佈封山,詎料,卻在封山後翌日發生森林火災。

據瞭解,來自臺北的5人登山隊,15日早上5點從信義鄉東埔登山口入山,下午6點抵達杜鵑營地,主要行程是攀登大水窟山然後原路折返,預計16日下午6點從東埔下山

16日清晨,登山隊在杜鵑營地疑因煮食時,沒有將地上松針清理乾淨,導致瓦斯爐火引發森林大火,由於現場主要林木包括具有油脂的二葉松、鐵杉,杜鵑及箭竹,都是易燃物加上山區非常乾燥,火勢快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

杜鵑營地在八通關山與大水窟山之間,位於玉山國家公園區內,也是嘉義林管處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因此由直升機載運嘉義林管處打火隊,上山滅火;直升機則自信義鄉同富村水袋灌救,但杯水車薪,而且山區雲霧繚繞,17日下午,直升機就無法飛行。

由於發生火災的森林屬嘉義林管處管轄,因此,登山隊下山後就被保7總隊第7大隊帶回訊問,並依違反《森林法》偵辦,「失火燒燬森林」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國家公園法》焚燬草木,則是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