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利多!金管會將開放壽險海外發債可計入資本

壽險業可海外發債,主要是壽險公會提出的建議,金管會在研議後也決議開放,預估要在第一季修正發佈「保險業發行資本性質債券應注意事項」,開放保險業可以透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海外籌資。

據瞭解,因國內壽險業若要直接發行債券給境外投資人,境外投資人將被扣繳預扣稅(withholding tax),如此恐讓壽險海外發債成本增加或失去競爭力,因此將採壽險公司在海外成立特殊目公司(SPV)的方式發行,採用SPV發行的話,只要海外的特殊目的公司是有實質營運的,也就是有選定地點、租辦公室、符合當地法規,以特殊目的公司爲主體發行海外債,海外投資人就不用被扣繳預扣稅(withholding tax)。

而之所以壽險公司藉由SPV發海外債還可以計入資本,主要是壽險爲100%持有海外的特殊目的公司,國內壽險公司會做保證,且是採合併報表,所以國內壽險公司藉由SPV發海外債還可以計入資本。

但壽險公司若採SPV方式發海外債,可能會有一項成本,就是海外的特殊目的公司營運成本,也就是不能只是紙上公司,必須要有實質營運,包含要配置相關人力、租金等,若沒有實質營運,就可能要被扣繳預扣稅(withholding tax)。

至於壽險公司用SPV方式到海外發債,是否會被計入到海外投資額度?據瞭解,是有可能會被計入海外投資額度,計入到海外投資加國際板債不得超過的145%的上限中,但最終方案,還有待金管會公佈。

壽險業者表示,用SPV方式到海外發債,原則上不用匯回,資金可以在海外投資,主要是投資美元債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