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後稅捐減半徵收延長至12年 柯文哲嘆都更速度太慢
北市與中央研議都更減稅,北市都發局上午率全臺之先宣佈減稅利多,放寬都市更新條例中規定更新後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年限,從2年延長至12年。對此,市長柯文哲表示,臺北市都更速度還是太慢,表示不盡理想,因此每隔一段時間會做檢討、蒐集意見,「我每次說我們是外科醫生,結果決定一切。」
針對率全臺之先宣佈都市更新稅捐減免,柯文哲表示,還是一直慢慢逐步做改進;他直言,其實臺北市都更速度還是太慢,不盡理想,所以通常每隔一段時間會做一個檢討,蒐集意見。
柯文哲說,自己是外科醫生,結果決定一切,「你都更速度慢就表示目前的法制或規定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好的話大家就很積極的去做,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看看改一下,慢慢還是要滾動式修正政策。」
北市都更因爲都更後的房屋稅調整不合理,特別是地段加成,在土地增值稅扣過1次稅,卻又要在房屋稅再扣1次,變成重複課稅。甚至有住戶都更前後1年繳的稅多了10倍之多,都是導致都更進度緩慢的問題。
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指出,都市更新條例自87年11月11日公佈至今,歷經9次修正,而臺北市在都市更新後房屋價值提高,參與都更的稅基也提高,在負擔加重的狀況下讓民衆裹足不前。北市府在修法期間多次向內政部提出修法建議,最終在108年1月30日經總統公佈施行,北市也率全國之先,宣佈都市更新稅捐減免。
黃景茂說,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則是僅以權利變換實施爲之,如經中央修法後,主管機關得同意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而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未來亦可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