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經營權之爭波及六壽險 金管會示警
東元經營權之爭殃及池魚。保險局局長施瓊華1日親上火線,提及外界點出鈺叡公開收購菱光,背後大股東是創投達勝伍有六家壽險公司投資,恐有保險資金介入經營權爭奪的疑慮,施瓊華強調,壽險資金不得介入被投資公司營運,轉投資創投亦同,將請六家公司檢討是否已超越當初投資目的。
施瓊華強調,若達勝伍已介入經營權之爭,恐不符保險資金的公共性,六壽險險公司應以股東身分表達意見,至於六家公司是否應自達勝伍「撤資」,將由各公司自行決定,若已不符合資金運用目的、不合乎保險法,壽險公司本來就有續後管理流程去處理,這部分將要求六家公司自行檢討「投資決策是否要作改變」。
保險局是引用媒體報導,即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找上中嘉董事長郭冠羣,合資成立資本額10億元的公司鈺叡,6月21日鈺叡宣佈在6月22日到8月10日,以每股29元,公開收購菱光最多50.1%股權,而菱光即是黃茂雄兒子黃育仁的核心事業。
鈺叡最大股東、即持股50%的達勝伍創投,而達成伍有78%的股權握在六家壽險公司手中,即宏泰人壽、遠雄人壽、國泰人壽、臺灣人壽、全球人壽及中國人壽,最少持有5.71%,最高持有21.43%,被質疑有壽險資金介入經營權之爭的疑慮。
施瓊華表示,壽險業資金依據保險法不得介入被投資公司經營、不得出任董監事、亦不得與關係人合作介入經營權之爭,而壽險資金投資創投公司,創投公司再去投資其他公司,亦都要受同樣的限制,也就是壽險業投資創投之後,該創投亦不得介入公司經營權之爭。
施瓊華進一步指出,六家壽險公司投資達勝伍創投,都沒有超過25%、亦沒有出任創投董監事,即第一層是合法;第二層是目前菱光的公開說明書上已揭露,達勝伍後面有六家壽險公司投資,此時壽險公司必須善盡「續後管理」之責,即投資的創投在精神上亦不得介入任何經營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