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被訴償還6.93億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等

1月20日晚間,東方集團(600811.SH,股價2.04元,市值74.64億元)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哈爾濱中院)《應訴通知書》,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向公司起訴,相關訴訟標的金額爲借款本金約6.93億元及利息等。

公告顯示,原告分別於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7月7日向東方集團分8筆發放了借款本金約7.93億元。貸款發放後,東方集團償還了部分貸款。截止至2024年11月5日,東方集團借款本金餘額約6.93億元。現東方集團因財務問題經營困難,哈爾濱中院決定對其啓動預重整,目前處於預重整程序中。

原告請求判令東方集團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約6.93億元,及自2024年12月23日(以公司收到起訴狀副本時間爲準)起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至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罰息、複利。

東方集團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後續判決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公告還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東方集團及子公司累計新增訴訟涉及金額合計17.53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50%。其中,涉及合同糾紛和借款合同糾紛的案件較多。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集團於2024年6月18日提交披露了因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財務公司)流動性暫時趨緊,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出現大額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餘額16.40億元、貸款餘額6.66億元。公司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於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關於化解財務公司相關風險的承諾函》,承諾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處置等方式支持東方財務公司化解流動性資金不足問題,相關承諾將在未來3~6個月內完成。

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月20日),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上交所也因該事項對張宏偉予以了通報批評。

東方集團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4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8億元到﹣12億元,將出現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