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王案 調查局:立案後通報食管署

新聞稿指出,市調處當初難以認定鼎王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但仍函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處,中區管理中心也在2月20日會同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對鼎王集團案相關場所進行聯合稽查。

調查局說,檢舉人本週一(24日)主動攜帶補充資料到市調處,但檢舉人以未帶身分證爲由自行離去;市調處昨(24)日再度接獲檢舉人提出的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103年2月6日出具之瘦肉精檢驗報告,及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103年2月20日出具之重金屬含量檢驗報告等資料,市調處今(26)日中午以最速件將相關檢驗資料函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並處。

調查局強調,市調處接獲檢舉後快速處置,雖尚未取得正式檢驗報告,仍先行通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該署也轉請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進行行政稽查,並無媒體登載延宕本案偵處或對食安冷漠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