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客當心!10月起在坪林溪釣最高開罰15萬元
▲坪林區部分護溪漁區於10月起關閉,遊客違法釣魚最高可開罰15萬元。(圖/取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新北市坪林區自6月1日開放部分封溪護漁區段供民衆夏日垂釣,至9月底即停止開放;因此民衆自10月起請勿再垂釣,否則將違反漁業法,最高可罰鍰15萬元。
溪釣是許多人喜愛的戶外活動之一,農業局表示,爲提供民衆在夏日期間能享受溪流垂釣的樂趣,特別於6月1日起至9月30日間,開放坪林區姑婆寮溪、四堵溪、尖山湖溪等溪含支流、及北勢溪、(魚逮)魚堀溪部分區段提供民衆垂釣。開放時間將屆,特別提醒民衆勿在非開放時間前往垂釣,若經查獲,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 3 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釣客透露,坪林是許多溪釣愛好者的熱門釣點之一,常見的魚種包括了石賓、溪哥、香魚還有鯝魚等魚種。10月底停止開放後,自己也會轉移釣點,以免受罰。
農業局也表示,新北市境內共計有12區、52條溪流實施封溪護漁,若民衆發現有違法濫捕之情況並檢舉有成,每件可獲得檢舉獎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