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臺名主持人「志明」駕車撞人躺加護病房 家屬控警處置偏頗疑吃案

臺南電臺主持人志明駕車肇事,撞上前資深陳姓媒體人重傷,人在加護病房救治2周,陳男家屬質疑警方立場偏頗有吃案之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林森長榮路4段58巷口,11月27日發生1起車禍事故,臺南電臺名主持人「志明」駕車肇事,撞上前資深陳姓媒體人重傷,人在加護病房救治2周,仍陷入昏迷,家屬指控警方因對方身分關係特殊而處置偏頗,家屬無法調監視畫面,疑有吃案之嫌,警方則否認指控情事

臺南市警五分局指出,11月27日22時許,臺南電臺名主持人「志明」康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沿林森路三段行駛至長榮路4段58巷口時,與陳姓行人發生碰撞,陳男重傷昏迷送醫救治,康姓駕駛無酒駕情事,五分局交通分隊受處理後已調閱路口監視影像釐清肇事原因

對於陳男家屬質疑警方未提供事故發生時之路口監視影像一事經查五分局交通分隊於事故發生後隨即調閱事故地點之路口監視影像,提供事故雙方當事人觀看,因陳男重傷昏迷,承辦員警持續與陳男家屬保持關懷聯繫,並提供家屬所需資訊,且事故調查期間陳男妹妹及陳男兒子,先後有至交通分隊調閱監視影像,並無所指不願提供事故影像之情事。

據瞭解,電臺主持人志明開車撞傷前陳姓資深媒體人,家屬控訴案發至今兩週,人還躺在加護病房,志明卻不聞不問,警方礙於肇事者身分及關係特殊,無法調閱監視畫面,質疑警方疑似吃案。

▲發生車禍的林森路三段、長榮路4段58巷口。

志明指出,陳男衝過來撞到他的車,案發當時他根本沒看到陳男,且在現場他還幫陳男做CPR,對於家屬不滿指控他都漠不關心,志明說不是不關心,因他沒有家屬的聯絡方式,無法聯繫關心,他有一直關心瞭解陳男狀況,後續醫療保險理賠,他會盡全力協助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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