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框酒店小姐坐檯陪酒竟做這事 男子判7年4月定讞

高雄林姓男子5年前點框一名酒店小姐到其居所坐檯陪酒,卻加以性侵,最高法院判刑7年4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林姓男子5年前點框一名酒店小姐到其居所坐檯陪酒,卻在她不同意性交易之情形下,讓她誤食摻含硝甲西泮之藥物「一粒眠」,致她瞬間暈厥失去意識,而對她撫摸胸部、下體並以手指性侵得逞,最高法院駁回林的上訴,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月定讞。

2017年6月28日夜間林男打電話至高雄市一家酒店,點框該酒店之小姐前往他位於高雄市之居所坐檯6小時,她抵達後,屋內另有2男2女一同飲酒,到凌晨4、5時許,該2男2女陸續離開後,她因坐檯時間未到,致現場僅剩林男與她2人繼續喝酒聊天。

林男將含有苯二氮平類中樞神經抑制劑之鎮靜安眠藥物Nimetazepam(一粒眠)摻入飲用之酒杯內,使之溶解於酒精後讓她誤食,等到她體內藥劑發生效用而陷入暈厥昏睡,林男以手撫摸她胸部及下體,再以手指性侵。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斥責林的行爲已對於被害人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之發展,造成難以抹滅之重大傷害,且此傷害難以完全恢復,所爲實屬不該,且林男前有殺人、侵佔等前案之執行紀錄,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林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