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查獲違法陸資 搖擺大同臨股會開不開?

臺北地院已於10月8日開庭,審理大同公司對市場派股東欣同召開股東臨時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一案。昨日士林地院開庭,審理大同公司對市場派股東新大同召開股東臨時會的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大同公司派向臺北、士林兩地院聲請「停止召開」的假處分,即針對經濟部覈准市場派欣同、新大同股東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期望順利取得即可要求停止召開。

關於金管會今日公佈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新臺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市場派和公司派也都同步發出迴應。市場派強調,此對股臨會的召開及改選是正面,給金管會鼓掌。金管會對陸資的適時查處對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開及改選,具有正面、積極的釐清效應,沒有不良影響,再次予以肯定。公司派則表示,感謝金管會持續查覈陸資並宣佈裁罰,證實公司一直強調,深受陸資以FINI帳戶掩飾其真實身分違法投資大同的重大傷害,央請金管會詳查,是正確且迫切的要求。

市場派指出,欣同、新大同早已表明依主管機關認定及法院裁判來認定股東權;支持並接受金管會今天的查處結果,會將違法陸資持有的5.87%股東權予以剔除,依法不計入大同公司發行股份,自然更沒有出席權及表決權。金管會此次依職權查處並認定要剔除的只有5.87%,不是53%,公司派也不是金管會或法院,二者無法相提並論!勸誡公司派不要再藉題發揮主張還有陸資或違法股東未經查獲、認定云云。

公司派則強調,金管會發布的是新加坡的FINI陸資,公司期盼金管會繼續加緊努力查覈,因爲隱藏在大同的非法FINI帳戶,還有7個是在香港的帳戶,尚需金管會續查,以免大同蒙受不可回覆的損害。在6月30日股東會,這些隱匿的FINI帳戶與其他國內的一致行動人,已提名10位董事候選人,競逐9席董事,但皆未依企業併購法提出申報,本公司依法主張(認定)其無表決權;主管機關卻認爲本公司違法,侵害股東權益。現在其中一帳戶已被證實爲陸資,本公司懇請金管會依法行政,清查陸資,也同時要求大同的相關股東須依企並法申報。

欣同、新大同以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申請召開股臨會,大同公司基於1.先待金管會查明陸資。2.公司董事會順利運作中,應無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之適用,懇請經濟部勿輕易覈准股臨會,但經濟部仍迅速覈准。現再次查獲之陸資也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尚待金管會加速擴大調查,在充分調查目前欣同、新大同等與陸資鄭文逸、任國龍具高度牽連關係的市場派股東確認無陸資成分之前,本公司籲請經濟部即停止原行政處分,撤回股臨會之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