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認識!儀隊正妹遇惡狼拖草叢 遭嗆:讓我發泄一下不會死

陳姓男子2019年結識在練習儀隊的被害人後,毆打她並嗆聲「讓我發泄一下又不會死」,她奮力抵抗咬傷陳的手指並逃離現場,最高法院將陳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囚3年4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有多項恐嚇前科的陳姓男子,2019年首次結識在練習儀隊的被害人後,一同用餐後再到河堤外練習騎乘機車,陳男將她拖到草地,毆打她並嗆聲「讓我發泄一下又不會死」,她奮力抵抗咬傷陳的手指並逃離現場,最高法院將陳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囚3年4月確定。

2019年5月18日下午陳男結識被害人後,與她一同至新北市永和區永和橫移門堤外練習騎乘機車,當天深夜她表明欲返家時,陳男藉口測試她防身能力,從後環抱她拖行至樹林旁,將她強壓在地,伸出舌頭強吻她,因遭她咬舌頭及揮打頭部抵抗而暫停動作。

隨後被害人打算離開時,陳男再接續從後方抱住她腰部,摀住她口鼻,將她拖行至旁邊草地,毆打她頭部稱「讓我發泄一下又不會死」等語,並強脫她的褲子並撫摸她胸部打算性侵,她奮力抵抗,咬傷陳的左手中指流血,並逃離現場。

一審及二審考量陳男案發當天纔剛認識被害人,竟於凌晨時分在河堤之外企圖對她性侵,惡性嚴重,考量陳男迄未與被害人和解及賠償損害,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