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品質損商譽」!夏普在美控告大陸海信 求償30億

▲日媒報導夏普美國法院海信提出訴訟,並要求損害賠償至少1億美元。(圖/CFP)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鴻海(2317)入主日本夏普(Sharp)後,曾多次表示重返歐美市場決心,不惜祭出法律手段施壓海外合作伙伴上週五夏普在美國法院向大陸海信集團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使用夏普電視事業品牌,以及至少1億美元(約新臺幣30億元)的損害賠償。

夏普正式向大陸海信集團宣戰?在夏普尚未出售海前,因業績惡化,一度陷入資金危機,把品牌授權給斯洛伐克電子業者Universal Media Corporation(UMC)以及中國海信集團(Hisense)於歐、美市場使用。換句話說,在鴻夏戀成定局前,夏普已退出歐美市場的生產銷售,僅靠品牌授權賺取收入。

全力衝刺銷量1400萬臺電視的目標,在鴻海投資夏普後,早在去年10月就傳出希望拿回大陸海信集團的夏普歐美市場主導權,但多次交涉後海信仍不願放手;歐洲市場則由夏普收購電視品牌授權商UMC多數股權,重新拿回歐洲電視品牌的主導權。

根據《日經新聞》報導,已於9日向美國加州法院遞狀,控告海信違反契約,以下普品牌販售低品質、低價格液晶電視產品,導致夏普商譽受損,因此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品牌,同時也要求損害賠償金額至少1億美元(約新臺幣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