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2年 公民團體:公視董事會應採「記名」投票
延宕多時的第5屆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會將在18日召開,爲此,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等民間團體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審查委員應儘快讓公視董事會開始運作,同時,審查委員應參考公民團體提出的「具備公共媒體基本概念」、「具備基本媒體專業素養」、「代表弱勢族羣發聲」等3個條件,對候選人進行審查、表決。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媒體改造學社、臺灣新聞記者協會、傳播學生鬥陣、臺灣人權促進會等公民團體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對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提出建議。
臺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說,審查委員審查公視董事候選人是否合乎資格時,不該只看候選人的身分,應深入瞭解候選人是否有尊重性別平等、人權、世代及勞動權益、保障弱勢族羣,以及尊重新聞自由等認知,同時,審查委員也應檢視公視董事候選人之中,是否有人和政治、財團走得很近,以及瞭解「公視應該做哪些事情」。
此外,公民團體主張審查委員應「記名投票」,媒體改造學社執行委員邱家宜表示,公視董事因政黨因素延宕許久,因此,審查委員對公視董事被提名人應記名投票,對社會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