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航空詐民航局9億補助金 前董座郭自行、黃春發被訴

德安航空前董事長郭自行、美亞集團董事長黃春發2人涉嫌長期作假帳,自2005年至2018年以不實發票浮報機隊維修費及行政管銷支出,詐領交通部民航局離島航線補貼款、獎助金。(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

德安航空前董事長郭自行、美亞集團董事長黃春發2人涉嫌長期作假帳,自2005年至2018年以不實發票浮報機隊維修費及行政管銷支出,詐領交通部民航局離島航線補貼款、獎助金,假藉虧損名義要政府買單外,還掏空德安公司,將錢洗錢至境外公司,總計犯罪金額9.1億元,其中郭侵吞金額超過6億元。臺北地檢署25日依詐欺、僞造文書、洗錢、商業會計法、侵佔等罪起訴郭自行、黃春發2人,並追徵9.1億元不法所得。

檢方另扣押RAL境外公司存款,郭自行名下新北市汐止區忠三街建物及土地,日後將執行變價發還民航局。

檢方調查,德安航空第一任董事長爲黃春發、總經理爲郭自行,郭自行2012年以100萬元美金向黃春發買下德安,擔任董事長。德安航空自2005年起開始經營蘭嶼、綠島、七美、望安等5條離島航線,交通部民航局考量離島航線較冷門,業者光靠機票收入難以支撐。爲照顧離島偏鄉居民,並鼓勵航空業者分擔飛航任務,特別訂立《大衆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編列預算補貼飛離島的航空公司。

德安航空自2005年與交通部民航局約定,以每期爲10年,每年可向民航局申請虧損補貼款。但檢調接獲檢舉,指德安呈交民航局的補貼計劃書中,有大量的維修支出,稽覈人員實際到維修機棚查覈,卻沒看到申報項目在執行。

但黃、郭2人明知民航局立意是補貼虧損,郭竟設立境外公司,與德安製作虛僞不實的維修交易,向德安請款,款項再流向他操控的境外公司,中飽私囊。郭再將這些假支出費用,造成德安虧損擴大,藉由德安以虧損爲由向民航局詐領補助,將德安虧損全交給政府買單,郭則侵佔差價。此外,郭以離島5條航線,每年向民航局申請250萬獎助金,10年估計詐領上億元。

另黃春發早年以他旗下美亞集團在境外的子公司購買飛機,出租給德安航公司獲取利益,再向民航局申請補助租金共1億3000多萬元,美化美亞集團財務,2012年郭見有利可圖,以100萬元美金買下德安及美亞集團海外子公司,繼續詐領租金補助。

估計郭、黃自2005年6月起至2018年2月,侵佔德安航空資金,總計約2819萬多元美金,同時詐領民航局離島偏遠航線營線虧損補貼款,總計犯罪所得高達9億1584萬2473元。其中,郭、黃2人自2005年至2012年犯罪所得2億5238萬多元,郭自2012年至2018年犯罪所得6億6346萬多元。

檢方指出,民航局雖是航空主管單位,但無法對航空公司進行財務、金融等實質檢查,造成人謀不臧,欺騙民航局補助款長達10年,詐領數億元,應研議修法補強,使航空公司財務狀況至少能達到與公開發行公司相同強度的監督,才能避免人謀不臧等影響飛航安全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