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散文】翁禎翊/恆星一樣的大人
圖/阿力金吉兒
成爲法官以後,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首先,大多數做這一份工作的人,是沒辦法如自己所願選擇上班地點的,所以我開始了每天來回總共九十公里的通勤之路。接下來就是無止境的身心交戰,要羈押還是交保、要不要減刑緩刑,被告固然有值得同情理解的地方,但如果站在被害人的角度去想,肯定會有同等的憤怒或遺憾……每天每天過度投入、用情至深,坐困在某些案子某些人身上,經常就會從午寐之中,或者在假日清晨距離鬧鐘響起還很久的時候,惶惶起身,清醒至極,再難入睡。可是如果不是這樣度日,又會覺得不夠負責任,難以真正心安理得。
與此同時,伴隨而來的是生活不甚規律。書記官忽然抱着綁紅繩的卷宗走來,意謂着收到在押的人犯起訴移審,當日要立刻處理面對,午餐午休的時間全部泡湯,全數拿來閱卷都還不一定夠。然後下午庭一開,一旦遇到陣容豪華的律師團,一次又不只一個被告,坐在法庭上的時間可能堪比半趟越洋航線,日夜因此不明,而且自然是沒有供餐。
不過以上這些,我很快就習慣了,而且至此沒有太多怨言。有領錢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天經地義;我也樂於在還年輕、體力還堪負荷的時候,把自己帶往更遠的地方去。像是身處大家都在倒頭沉睡,或者都在埋首用餐的航班,靠窗一個人,不動聲色掀開機艙的遮光板,從一點點縫隙中,看見從未有過的風景。
真正讓我不習慣的是,上班時,因爲有法官這個職稱,身邊的人給了我似乎超乎我應得的尊重或禮遇。比如接連手殘弄壞了兩臺光碟機,同時又失手把辦公室裡的時鐘摔爛,但總務科或資訊科的人過來卻頻頻對我說沒關係,很抱歉耽誤法官您,我們會立刻幫您換一個新的。又比如退伍後遲遲沒有繳交退伍令的影本,人事室幾次打電話來,「忘記帶」雖然是事實,但作爲理由講了兩三次不免自己都感到尷尬,人事室卻還是耐心無限地迴應道,法官真的很不好意思打擾您,我們知道您很忙,有記得的時候再撥分機過來,我們這裡請人過去和您拿就好了。
我的家教從小帶給我的是:你不會因爲有付了幾個錢,就變得可以對人予取予求。所以小時候,媽媽會在乎我上下公車的時候,有沒有對司機說謝謝;去學游泳、學桌球的時候,每個月要付錢給教練哥哥或教練姊姊,會在乎我把裝着錢的信封袋遞過去時,是不是用雙手拿着、眼睛是不是看着對方。這些微不足道的小細節或小習慣,我持續到了將近三十歲的現在。而連付錢得到的服務都如此慎重以對,更何況是一些別人無償付出心力、勞力的東西。
可是我也有感受到,工作和生活是兩回事。在法院裡,即便很多事情我嘗試親力親爲,與任何人說話都儘量輕鬆以對,不帶壓力又不失禮貌,但備受呵護的狀況、對話中被「您」來「您」去敬稱的狀況,完全沒有減少。要與這些事情共存,或者說,要過着這樣的職場生活,讓我變得焦慮。
焦慮的原因在於,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有一天就妥協了、麻痹了,然後從此就把別人額外帶給我的善意視爲理所當然。法律的圈子很小,身在其中的我們每個人,多少都聽過一些「鬼故事」,我很害怕不知不覺之中,自己會變成自己不喜歡,卻又沒辦法打倒的大人。
於是吃飯的時候、午睡的時候、放空的時候……我都在想着自己過去的生命經驗裡,有沒有得到什麼防腐劑一般的指引,足以讓我時時刻刻惦記並保持現在的模樣。我知道這很困難。畢竟,不太可能有哪個人的家庭教育、校園教育,能夠預想到未來職場的狀況,然後給予充分的情境模擬練習;負責養成法官、檢察官的司法官學院就更別指望了,在那棟建築裡,我大概只學會了寫判決,真正分發後,一開始很多時候連公文要批示什麼、章要蓋在哪裡都不確定。
直到退伍後超過半年,我收到了一個河濱公園籃球場打架的案子,一羣男大生報隊打球,一言不合直接變成打人。這一聽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案件,早早發了傳票、合法送達,書記官也如常地打電話提醒記得來調解和開庭。結果開庭當天早上,其中一個被告在電話裡對書記官又是問候爹孃、又是人身攻擊,最後嗆明瞭現在暑假人在機場、準備出國、行程早就安排好了,下午沒辦法來法院。
我的書記官是個年紀比我大一些的姊姊,平日溫溫和和、工作可靠明快,她趕緊跑來告訴我這件事,問我決定怎麼辦,要請他提出請假證明嗎。她一進辦公室,就先翻開了剛製作的公務電話紀錄,什麼都還沒開口,我瞄了一眼紀錄內容,就知道她心裡有多委屈。做事俐落的她,第一次把公務電話紀錄打成像是逐字稿一樣,這是非常耗時耗力的;而看到被告發話的內容,我立刻登入系統查了出入境紀錄,已經出境了。我也是第一次感覺到敲着鍵盤的手因爲生氣而發抖。
長長吐了一口氣,我和書記官說,趁他還沒登機回撥給他,給他五天的時間想辦法提出書面證明,傳真或email都可以,解釋不能來開庭卻沒提早講的原因,不然就是依法拘提。書記官語帶哽咽地說了好。
結果被告當然也沒有把我的指示當一回事。拘票按照流程簽發,一個月後,暑假結束前,他被警察拘獲到案。坐在地下室的法庭裡,實在很難想像被法警解開手銬的那個人,和先前出言踐踏書記官自尊的是同一個。因爲一眼看上去,他就是大學教室人羣裡,安靜上課或滑手機、不會特別引人注意的那種樣子。
在法庭裡見到的一切都可能是假象,進來前與出去後可能各是平行世界。不過就是因爲知道自己不會完全看到平行世界的模樣,所以開庭的時候,我雖然會質疑、會追問,但從來沒有動怒或大聲。即便是面對這個惹到書記官的男大生,我也是如此。
但最後諭知交保限制住居前,我還是收起和緩的語氣,嚴正地問他,爲什麼之前電話裡要對我的書記官講那些難以入耳的話。
「不是不可以對書記官這樣講話。而是對任何人都不應該這樣。人家也是父母生、父母養的,心也是肉做的,和你一樣都會難受、會心痛。她安安分分地做自己的工作,只是想要安安穩穩過生活、有一口飯吃,你走出法庭那扇門後也會是這樣,那憑什麼對人家這種態度?不用和我說對不起,不是我被你人身攻擊,你要說的話,請你對書記官說。」
男大生真的站起身來向書記官道了歉。是不是真心的我們沒有人會知道,但開完庭後,書記官轉頭過來慎重地對我說:法官,真的謝謝。坐在一旁的庭務員也說道,法官,您最後說的內容好感人。
邊收着東西,我悠悠地迴應道:沒有啦,那些都不是我說的。
明明就是從我嘴巴脫口出來的,什麼叫作不是我說的?
我的意思是,那些話都是別人爲我說過的。帶上法庭通道的安全門,我意識到,我找到屬於自己的職場指引了。幾年前我還是研究生時,同時擔任指導教授吳從周老師許多門課的助教,其中一堂是臺大法律學分班的課程。法律學分班的學費不便宜,來上課的都是工作上、經濟上多少有所成就的社會人士,那時正值疫情最嚴峻的時候,所有課程都變成線上教學,只有我和老師會來到教室現場,老師就著白板上課,我負責幕後連線直播。
某次上課直播訊號屢屢出現問題,有修課學生忍不住在對話區抱怨我,內容大概是連這種小事都弄不好,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學分班怎麼會請這種人當助教。
我看到當然很受傷,而留言的人也馬上被其他同學指責不該這樣,她沒多久就和我道歉了。可是老師看到留言後,突然就收起了上課笑鬧輕鬆的態度,嚴肅地對着鏡頭講了好長一段話。那是我唯一一次見到他那麼嚴厲。
老師講的,就是我在法庭上對男大學生所說的內容。我說的你不應該對「書記官」這樣,當時在老師口中,是你不應該對「禎翊」這樣。
從周老師是當過法官的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沒看過他做法官的樣子,但我看過他對待我的樣子。他是恆星一樣的大人,平時看他和學校的行政人員相處,所有人在他身邊都能笑得開懷、安心,而且自在,彷彿他就只是繁星如織之中的某一個光點,沒有特別的鋒芒或架子;可是真正需要他的能量的時候,靠近他,他會憑自己所能,帶給你一切溫暖和明亮。
我很慶幸成爲老師的學生,也很驕傲自己在潛移默化之中,多少學到了他身上最珍貴的東西。好的法官,不只是懂法律的人。如果在工作上大家終究會對我保持敬慎尊重、禮遇不只三分,那我要做的便是和老師一樣,在需要的時候,勇於用自己所擁有的,去承擔責任,去保護別人。
河濱公園籃球場的案子後來很快就結束了,賠錢的賠錢、養傷的養傷、撤告的撤告,還能算得上圓滿。男大學生們沒有一個人留下前科,傷口復原後、暑假結束後,每一個都會繼續回到學校課堂。坐在教室位置上,不特別去講,也不會有外人知道開庭的時候到底發生過什麼狀況。
和他們年紀一樣大的時候,我是行星一樣的少年,靠着反射別人帶給我的光芒,看似閃閃發亮。而此刻我已經不是那樣年紀,能夠再享有那種權利的人了。我想到被學分班學員指責的那天,晚上下課後我一個人走去等公車,經過停車場,發現老師的車發動後卻遲遲留在原地。他一個人在駕駛座,低着頭一直滑着手機。
因爲公車快來了,所以我也沒有再上前和老師說掰掰。然後,就在回程的公車上,我收到他傳來了好長好長一封Line訊息,內容說了滿滿的感謝,謝謝我成爲他的助教,同時給了最多的安慰。訊息我一直小心翼翼留着。成爲法官讓我看見了大人世界邪惡的一面、道貌岸然的一面,可是也因爲真真實實遇見過一些由裡到外很棒的大人,光是想到他們,就少了很多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