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挨批限制多 綠委要求檢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今天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單位就「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實僱主責任」及「完善職場育兒環境及托育人員專業職能、工作倫理及職業道德之培訓策進作爲」進行專題報告。(林良齊攝)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民間團體長期呼籲把育嬰留職停薪修正成「親職假」,允許家長在孩子8歲前可以按「日」或「小時」申請,勞動部因而提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但多名民進黨立委不滿試辦原則過於保守、未提供僱主誘因,並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應提出具體誘因與鼓勵措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今天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單位就「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實僱主責任」及「完善職場育兒環境及托育人員專業職能、工作倫理及職業道德之培訓策進作爲」進行專題報告。

「不應把試金石變成絆腳石」,立委林淑芬憂心,因辦理門檻過高,屆時勞動部恐怕會以僱主無意願因而不願辦理;立委吳沛憶表示,試辦原則要求爲5天或7天爲原則,但也要求僱主應提出申請才能適用,但如果僱主不提出勞工就不享有權利就不需要勞動部了;立委洪申翰說,可以接受先求有再求好,但爲何要僱主提試辦計劃?製造僱主成本及門檻且未設計誘因。

立委範雲也說,原本提的是改成「親職假」讓勞工可以用小時來申請,但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也僅放寬至以「日」來申請,且缺乏對僱主誘因,無法解決痛點,且限制過多、毫無配套等。

民進黨立委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研議簡化育嬰留停津貼申請流程,提出具體誘因與鼓勵措施;彈性放寬試辦計劃限制,提出事前宣導、事後檢討具體規畫,並邀請關注托育、照顧議題的民團討論諮詢。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備詢時也允諾,將針對不周全的部分予以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