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整並 藍拋外交經貿部構想

中華民國瓜地馬拉鄭力城大使(右二)、瓜國經長Acisclo Valladares、中小企業次長Gloria Zarazua、外交國際經貿政策主任等人,在臺灣館開幕時剪綵。(摘自中華民國駐瓜地馬共和國大使館

行政院擬在3月底通過「組織改造法」,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昨表示,我國致力於推動經濟外交,但駐外館處經濟組不歸外交部管,造成協同作戰能力發揮有限,因此他也計劃提案修法,將涉及對外經貿的單位統一併入外交部底下,成立「外交經貿部」。

陳以信指出,我國對外經貿單位分散在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行政院新南向辦公室機關,這也導致外交人才不擅長經濟,經濟人才又自認與外交不相干,推動經濟外交事倍功半

陳以信說,臺灣跟很多重要國家邦交關係不太可能有突破實質關係主要建立在經貿上。可是,駐外館處的經濟組都是經濟部在管,大使都管不到;而經濟組辦公室也未必設在大使館或代表處,至於外貿協會在各地的辦公室根本就是自行運作

陳以信就舉例,我國在亞洲開發銀行具有會籍,但卻是由財政部派人駐點,而財政部的人缺乏擴展對外關係的思維,佔着那個位置可以說是「尸位素餐」。又或者是,位於倫敦歐洲復興銀行雖然我們只是觀察員,卻是重要的捐贈者,但派駐的人來自金管會,實際上也無法推動經貿外交。

他認爲,與其撞破了頭要擠進難以加入的國際組織,不如就專注在已身處的國際組織上,設法發揮臺灣的影響力

陳以信強調,外交與對外經貿部門整並,是基於他曾在政府部門服務過並參考國外經驗的想法;至於整並之後的名稱都可以討論,他提出草案是希望能起個頭,讓大家思考我國要強化與他國的實質關係,唯有透過經濟外交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