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投顧被廢照 金管會列4大罪狀

金管會今廢止丹尼爾投顧營業執照 。(臺股示意/本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通過對丹尼爾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尼爾投顧)違反法令之處分案,經查發現丹尼爾投顧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考量丹尼爾投顧顯已無法健全經營,金管會依投顧相關法令規定,核處丹尼爾投顧廢止營業執照。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丹尼爾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4大罪狀:

一、丹尼爾投顧營業保證金低於法令規定應提存之額度,且營業保證金已全額遭執行扣押,迄今仍未改善。

二、丹尼爾投顧110年度之財務報告有資產不足抵償其負債之情事,迄今仍未改善。

三、丹尼爾投顧核有多次未經金管會覈准自行變更營業處所,系屬累犯。

四、丹尼爾投顧總經理、財務部門之部門主管、主辦會計、投資研究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長期缺額,且自110年10月迄今未配置財務部門之部門主管,人員配置未符規定。

金管會決定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5款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8條第5項,廢止公司營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