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筆給付防疫險絕跡 未繳款保戶只能說遺憾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急劇變化,國內確診及隔離人數大幅增加,原本產險公司設計的單筆給付費用補償型防疫險,即確診或隔離就理賠1~5萬元的保單,已全數停售,且因爲國際再保公司都不再接單承保,所以未來也不會再推出免單據、單筆給付的費用補償型防疫險。

不過因爲先前疫情仍穩定時,有產險公司在3月寄出4到6月到期的防疫險「續保通知」,有些保戶立即繳款,有些保戶則因尚未到期,因此還沒有繳費,但因疫情驟變,所以產險公司再寄出舊有保單不續保通知,或提供新保單供保戶選擇,但此舉引起未繳費保戶抗議,要求必須「保證續保」,且市場上誤傳產險對4到6月承保的保單不認帳等。

保險局21日火速發出三點聲明,一是傳聞各產險公司將發佈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強調,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果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且已收取保戶的保費,保險契約即爲成立,即已繳費的保單就繼續承保一年。

二是產險公司的防疫險,都是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可決定是否同意續保,並可做覈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在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三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險設計多爲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但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也就是說,產險公司的防疫險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有權調費率或改保單內容,通知保戶考慮是否再投保,但對於接到續保通知且已繳費的保戶,保單絕對有效,不會不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