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幼女出門遭拒 誇張醉男開瓦斯喊同歸於盡
羅男酒後要帶幼女外出遭拒,開瓦斯恐嚇,臺中地院判刑8月。(陳淑芬攝)
53歲羅姓男子酒後要帶讀幼稚園的女兒外出,遭羅母拒絕後,藉酒意喧鬧,羅母將孫女帶住隔壁的小叔家,沒想到,羅男竟從廚房拆桶裝瓦斯拉到門口,開啓瓦斯桶氣閥,恐嚇:「要死!大家一起死」,警方到場,羅男拉瓦斯桶到巷口對峙,經消防隊員對他噴水,警方將他逮捕。臺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羅男在2019年3月3日晚間飲酒後,回到東勢住處,向羅母指稱要帶女兒出門被拒,他藉着酒意在場喧鬧。
羅母將小孫女帶到住在隔壁的小叔家,羅男怒到廚房拆桶裝瓦斯,搬移到隔壁叔叔家門口,用手轉動氣閥開關,持打火機作勢點燃,恫稱:「要死!大家一起死」。
警方接獲報案,開警車鳴警笛靠近現場,羅男立即拖着瓦斯鋼瓶到巷口,而羅男前妻也接到通知到場要勸止,羅男又轉開瓦斯鋼瓶氣閥,讓瓦斯氣體漏逸出來,消防隊到場,爲避免釀災而直接對羅男噴水,警方趨前將他逮捕。
羅男指稱,他的目的不是要縱火,只是要下老母及前妻;羅男叔叔證稱,羅男開瓦斯時並沒有以打火機點火、點火時都沒打開瓦斯。臺中地院法官以羅男以瓦斯桶恐嚇要點火起到被逮捕前有數十分鐘之久,並未大量漏逸瓦斯氣,也沒有進一步自爆或引爆的激烈動作,不能認定有燒燬住宅之意,依漏逸氣體罪判處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