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因霸凌而死國小遭糾正 範雲批時任校長還坐領高薪

範雲今日與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強調應完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記者李芯/攝影

嘉義市110年發生代理教師因霸凌而死亡事件,立委範雲指出,當時處理有瑕疵時任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近日再就任新竹市教育處處長;而事發學校的時任趙姓校長遭嘉義市政府政風處指有權力濫用,也持續在教育界服務、坐領高薪。因此,要求完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保障校園內師生權益。

範雲今日與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範雲表示,110年9月嘉義市某國小發生代理教師輕生事件後,監察院今年6月調查結果出爐,認定嘉義市政府處理有重大瑕疵,糾正嘉義市政府及某國小。結果林立生、趙姓校長事發至今還沒有受到任何懲處,林立生還剛就任新竹市教育處處長,趙姓校長在請辭後則持續擔任嘉義市數位學習辦公室執行秘書至今。

範雲說,110年9月趙姓校長在教室內針對某學生裝設監視器,陳姓代理教師表達理念不合後辭職,趙姓校長卻在網路發表不實言論引發霸凌效應,陳師最後想不開死亡。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應議員要求提出檢查報告,報告卻先送校長批改,內容還避重就輕、掩蓋真相,蓄意偏袒校長。嘉義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後認爲,校長行爲實屬「權力濫用」,但與霸凌的「持續性」要件有落差,不成立職場霸凌。

全國代理既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當時嘉市府以保護學校爲由要家屬不要對外聯絡,轉身卻讓趙姓校長竄改真相報告。在校內有老師想爲陳姓教師發聲,竟遭施壓要求不可談論此事。且在此案發生後,還有很多校長霸凌、濫權事件持續發生,依然有校長在學校當山大王、一手遮天。

範雲認爲,目前處理不適任校長的方式混亂,校長規範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沒有和「教師法」一同修正,導致不適任校長調查期間無法暫予停聘,只能暫調,受害教師和學生在處理機制中更無法獲得調查報告。且過往校長有違失後常以「回任教師」處理,雖然去年國民教育法修正後有相關配套,但由於高中教育法未同步修正,僅有國中小不適任校長適用。

代理教師工會法律顧問、律師楊博勳指出,對不適任校長應有更完善機制,教育部身爲主管機關,卻常見教育弊端發生後對校長處理鞭長莫及。校園中缺乏基層教師的申訴及吹哨者保護制度,應儘速推動修法,讓教職員有後盾,完善教育環境的外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