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孩子離家已23年 人妻同意離婚!因爲「沒過1天好日子」
帶孩子離家已經23年,人妻同意離婚,因爲當年「沒過1天好日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婚後育有1名孩子,不料,23年前小萱卻帶孩子離家,自此就音訊全無。後來阿國因爲中風,導致右側肢體無力,生活需仰賴他人協助,不滿小萱未曾聞問,從未帶孩子返家探視,或給予他絲毫關懷,雙方長年無聯繫迄今,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覆之望,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稱,她本來與阿國和孩子同住,當年她會帶着孩子離開這個家,那是因爲她當年「沒有一天好日子過」,因此她同意離婚。
法官考量,雙方分居至今已歷時23年,顯非正常夫妻相處之道,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與夫妻以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
法官審酌,雙方於審理中均表明無維繫婚姻意願,彼此夫妻情愛已因長久無良性溝通而消磨殆盡,也難見有回覆共同生活的可能,已嚴重妨害家庭生活之幸福美滿。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依法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