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99.8億蓋新蘆線!告交通部討錢敗訴 柯:爛帳一筆

柯文哲表示,細節部分還要回去看看,才能做後續處理。(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長柯文哲爲了追討過去替興建捷運蘆線代墊的99.8億元,委託律師交通部新北政府提起不當得利之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判北市府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柯文哲表示,細節他還不清楚,但主要目標是交通部,並非新北市政府

捷運新蘆線3年前全線通車營運範圍涵蓋新北市三重、新莊蘆洲及臺北市,當時興建費用高達1357.78億元,其中15.41%約209.23億元爲自償經費,按路線長度比例分配,由當時臺灣省政府與臺北市政府分擔,省政府又與當時的臺北縣政府分擔,臺北縣政府應付49.9億元、省政府應付99.8億元,當時均由臺北市政府先行代墊。

柯文哲認爲,精省後省政府的費用應該要由交通部負擔,但交通部至今都還未給付,才因此提告,至於新北市政府則是關係人身份,事實上不是要告新北市政府,主要目標是交通部。

交通部迴應,根據1998年行政院覈定計劃書,自償性財源由臺北市府代辦貸款建設利息,完工營運後應由營運單位償還貸款的本金與利息,在2002年時,行政院更指定臺北市政府須擔任籌措自償性資金平臺,「待正式營運後,由臺北捷運營分期償還給臺北市政府」。

因此,交通部認爲,新蘆線在2013年全線通車後,車票收入均由臺北捷運公司收取,土地開發收益則由臺北市土地開發基金收取,因此沒有所謂的交通部需償還臺北市代墊經費的問題

對於這樣的說法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敗訴判決,柯文哲15日受訪時表示,「那也是筆爛帳」,當年凍省後,有些牽扯到雙北市及臺灣省帳目造成財務上的糾紛,詳細狀況他也還不夠清楚,需要回去了解之後,才知道那些凍省後,原本該省政府付的錢要如何做後續處理。交通部則表示,如果北市府要提出上訴,也會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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