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設充電樁修法 送政院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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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充電樁,內政部再提《公寓大廈》修正草案
發展電動車輛是接軌淨零政策的國際趨勢,爲解決既有公寓大廈不易裝設電動車充電樁之困境,內政部針對設置前辦理用電安全評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方向,研議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內政部14日表示,修正草案已於去年酌修文字後再提送政院,後續待提院會討論後,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內政部國土署說明修正草案四大重點:一、管理組織不得拒絕用電安全評估,二、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三、適當降低臨時區權會召開門檻,四、額外增訂未依規定投保之罰則。內政部說明,修正草案原於2021年底報政院,去年5月政院專案會議後,爲了完整法義、澄清疑慮,內政部再依會議紀錄修正部分文字說明,已再函送行政院,待提院會審議。
電動車火災滅火不易,近年來各國電動車輛火災新聞頻傳,因而公寓大廈內區分所有權人難以取得共識;爲此,內政部持續精進相關法令措施,除推動建築法、消防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項強化安全措施外,國土署、消防署及建研所,也同步建立消防配套管理策略兼顧社區大樓公安,並將持續精進建築物充電儲能系統安全研究。
爲推動電動車發展並普設充電樁,國土署已於2019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新申請建築物,應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在今年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
同時,內政部今年也訂頒「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安全指引」,增進民衆對申裝電動車輛充電設施之瞭解及應考量之安全因素。劉世芳表示,在推動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政策之際,也同時要求建研所持續規劃有關大樓停車場電動車防災之研究,以科學方式提高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