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通報3起幹部破壞營商環境案例

新京報訊 3月26日,據“大連紀檢監察”微信公衆號消息,日前,大連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西崗區營商局原副局長姜衛軍、曲志紅破壞政務服務環境問題

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姜衛軍擅自決定安排社會人員唐某在西崗區政務服務中心“新開辦企業幫辦”窗口協助工作,縱容默許唐某利用工作便利爲某印章刻制公司承攬業務。2020年12月至2023年10月,曲志紅接任後,在明知唐某違規行爲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縱容唐某繼續爲該印章刻制公司承攬業務並獲利。姜衛軍、曲志紅還存在收受該印章公司負責人給予的禮金等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11月,姜衛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3年12月,曲志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爲二級主任科員。

■莊河市自然資源局原副局長張延春破壞審批環境、經營環境等問題

2010年至2023年,張延春利用職權爲親屬獲取礦區經營權說情打招呼,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承攬工程項目獲利600餘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爲20餘家企業在規劃審批、工程驗收、徵地動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摺合共計150餘萬元。張延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9月,張延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普灣經濟區財政金融局產業處原副處長李鳳華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

2006年5月至2018年12月,李鳳華利用其擔任普蘭店市財政局投資審查中心主任、普灣新區財政投資預算審查中心負責人等職務上的便利,爲多家公司在承攬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工程結算審覈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摺合共計1780餘萬元。李鳳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李鳳華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