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場租一場50萬、門票抽10%?北市府:尚未定調

傳出目前遠雄訂定大巨蛋比賽,每場場租爲50萬,並參考小巨蛋商業收費模式,抽取門票收入的10%。北市府方面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遠雄方面最終的定案,因此場租尚未定調。(本報資料照片)

大巨蛋即將於2月2日正式營運,按照遠雄日前與北市府簽訂的合約,必須於正式營運前提出場租收費費率標準,並報請北市府備查。而傳出目前遠雄訂定大巨蛋比賽,每場場租爲50萬,並參考小巨蛋商業收費模式,抽取門票收入的10%,而非原先傳出的「一場300萬」。對此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遠雄方面最終的定案,因此場租尚未定調。

按照遠雄日前與北市府簽訂的合約,大巨蛋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必須於3個月內正式營運,並於營運前提出場租收費費率標準,並報請北市府備查。而大巨蛋在去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必須於2日前向市府呈報場租收費費率標準。

而去年6月遠雄曾向北市府提出草案,訂定每場租金約需100萬元;而1月時又有中職球團透露,大巨蛋每場場租爲300萬,引發各界議論。而大巨蛋即將在3月初舉辦日讀賣巨人軍90週年紀念活動,分別與中職的中信兄弟與樂天桃猿進行交流賽。現在傳出大巨蛋每場場租爲50萬元,並參考小巨蛋的商業收費模式,再抽取門票收入的10%。

對此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則表示,遠雄的確有送過場租收費費率標準給北市府,但日前提出還想要進行微調,因此將當時提出的費率標準收回,目前還未收到遠雄提送最新版的場租收費費率標準,因此並未決定單場場租爲多少,而2日下班時間前,將爲收件的最後期限。

遠雄方面則表示,收費標準日前已呈報臺北市政府,討論後有需要再行公告,至於賽事安排,接續規劃中,則須依主辦單位說明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