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德綠能行賄案地院重開羈押庭 雲林議長沈宗隆到庭

達德綠能行賄案15日晚間在雲林地院重開羈押庭,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左二)到庭。(張朝欣攝)

達德集團綠能行賄案,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6人涉收賄遭雲林地檢署聲押,雲林地方法院裁定沈宗隆200萬元交保、達德下游包商鍾慶郎100萬元交保,檢方13日針對沈、鍾2人提出抗告,15日臺南高分院發回雲林地院更裁,雲林地院15日晚間9點30分重開羈押庭,沈、鍾均現身到庭。

地檢署表示,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準備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因此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爲排除困難,尋求議長、議員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餘萬元賄款。

此案檢方共聲押6人,包括沈宗隆、鍾慶郎、雲林縣議員王又民、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助理遊女、潘正綱妻遊女(遊姓助理胞妹),最後只有潘正綱遭收押。

雲林地檢署表示,沈宗隆、鍾慶郎2人有高度串證、滅證、逃亡可能性,本案屬重大案件,法院卻未以合議庭進行審理,顯有不當之處,且未詳細交代不予羈押理由,原裁定顯有違失之處,因此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