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不溯既往 花敬羣:內心掙扎
邱顯智指出,花敬羣在2021年底備詢時說將會溯及既往,但現在又說不溯及既往,前後說法不一。他質詢是否在1月10日法案三讀前就已定案不溯及既往?爲什麼不能向國人報告何時做出這樣決定?有沒有受到政院高層指示要調整?
花敬羣表示,他很清楚自己在2021年底備詢時講了什麼,但是現在討論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時,就已確定不溯及既往,因爲這樣定調,子法訂定時要用比較嚴格的標準,不要開後門。
花敬羣說,先前私法人限制購買住宅不溯及既往已經有說明,剛好1月12日在南港開工時被媒體問到預售屋問題,纔對外說明同樣是「不溯及既往」。他強調,這是內部不斷討論的過程,剛好有個場合可以說明,不是特定哪場會議的決定,沒有會議記錄。
邱顯智也質疑,在花敬羣宣佈預售屋限制不溯既往後,炒房羣組都在慶祝,而賣東西叫做轉售、買東西叫做取得,條文中只有講到轉售,沒有講到取得,內政委員會審議時,就應該說明有日出條款,但花敬羣沒有說修法完成前預售屋和新成屋不受限制。
花敬羣迴應表示,做這樣的調整內心很掙扎,他表示,子法修訂時需搭配一些必要條款,但如果定下去,必須考量立法前已購屋的人要如何處理?可能要用寬的標準來處理。他說,施行前給他一個比較寬的認定,子法訂定的時候,對未來換約對象可以採取比較嚴格限制標準,反而是在「關後門」,而不是在「開後門」,希望大家能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