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闖前女友家43刀砍死情敵 爲這原因逃過死刑

陳姓男子不滿馬姓前女友和林姓男子同居,去年無視法院核發的保護令裁定,闖入馬女住處後,拿水果刀猛砍43刀殺死林男,馬女也受傷;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不滿馬姓前女友和林姓男子同居,去年無視法院核發的保護令裁定,闖入馬女住處後,拿水果刀猛砍43刀殺死林男,馬女也受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陳男已年逾65歲,倘經監所矯正後有悛悔實據獲有假釋機會,亦屬垂暮之年,再犯風險並不高,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陳與馬女之前曾交往,2人在2020年10月間分手,因陳曾對馬女暴力行爲,遭法院裁定命他不得對馬女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或騷擾、跟蹤之行爲,另應遠離馬之住所,有效期間爲2年,但同年7月3日陳仍違反保護令到馬的住處。

陳男將水果刀放置在褲子後方口袋內,持扳手擊破馬的處一樓大門玻璃後侵入其內,上至二樓後,見馬女及林男在該處,持刀揮向馬的臉部後砍至其背部,致馬受有右眼眶周邊撕裂傷、右後背部撕裂傷(長約3.5公分)等傷害。

林姓男子見狀爲壓制阻止陳男,即上前以雙手握住陳之雙手並將其壓倒在地,馬女則趁此機會進入二樓房間內躲避並打電話報警,陳倒地後持水果刀,接續不斷趁隙朝林的頭部、手臂、頸部、胸部、背部等位置刺擊43刀致死。

一審及二審考量陳男年逾65歲如果獲假釋,亦屬垂暮之年,再犯風險並不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