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遊彰化小黃每趟加收50元 亂喊價可檢舉

彰化縣政府交通處23日指出,彰化縣計程車將於今年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民衆若遇計程車司機超收、亂喊價等狀況,可逕自向監理機關檢舉。(彰化縣政府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已公告,彰化縣政府交通處今天指出,彰化縣計程車將於今年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民衆若遇計程車司機超收、亂喊價等狀況,可逕自向監理機關檢舉。

不少民衆在彰化縣搭計程車時,會遇到司機不跳錶計價的狀況,導致不少人根本不敢在彰化路邊攔搭計程車,寧願透過手機平臺叫車,上述狀況不僅讓許多民衆詬病,不少計程車司機也對同行的行爲不以爲然。

彰縣府交通處公告彰化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指出,農曆春節將屆,彰化縣計程車將於今年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原跳錶內容不變,即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交通處提醒民衆,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檢舉;有疑問也可洽該處運輸規畫科04-753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