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身沾苔也挨罰 漁民怨聲載道

漁業新法重罰違規船隻,但漁民抱怨,有漁船隻是船身標識青苔沾附,稍有髒污就被罰款60萬元;還有船隻因氣候不佳導致漁獲衛星迴報失敗,也被重罰60萬元,直批政府爲解除歐盟警告已矯枉過正,刻意刁難漁民,根本是在歐盟面前做秀,重創臺灣漁業。

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日前宣示,農委會不會因爲漁船一次沒回報就開罰,是異常到讓大家無法接受纔會處分。不過有漁民反映,農委會漁業署屢屢拿大刀揮向漁民,對小型違規案件開罰,屢見不鮮。

例如屏東籍漁船清春發168號,在今年6月15日,因未依規定保持漁船船身標識清晰可辨識,漁業署因此分別對船東開罰50萬元,也對船長罰了10萬元,總罰金爲60萬元。

清春發168號王姓船長指出,依規定需於船首左、右及後側共3處標出船身標識,但從舉發照片中可以看出,清春發168號只是右側下方有部分被青苔附着,就遭漁業署認定污損並開罰。漁船實際海上作業,難免會生附青苔,但船體上可判讀的字體還是大,根本不會影響漁船資訊的判讀,況且還有左側及後側的標識可供辨識,漁業署簡直是雞蛋裡挑骨頭,被罰款60萬元非常冤枉。

另外,屏東籍漁船兆豐268號,今年3月8日因衛星未成功將漁獲量回傳到國內,導致當天漁獲沒有列入總漁獲量,總量誤差超過2噸以上,受到漁業署裁罰60萬,事後訴願,漁業署仍堅持以「縱非故意,亦有過失」的理由,維持裁罰。

兆豐268號許姓船長表示,實際在海上作業時,不可能每一艘漁船的衛星都能成功回報,或多或少都會有1至2天,因爲位置或天氣關係,導致衛星無法回傳,就算事後想補報,漁業署仍會認定船方心懷不軌而不採納。比較當初農委會對外承諾「不會一次沒回報就開罰」,顯然言行不一,漁業署根本是強人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