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緬甸軍政府法庭30日對翁山蘇姬做最終判決

翁山蘇姬。(圖/美聯社)

法界消息人士今天告訴法新社,緬甸軍政府法庭經過18個月審理,30日將對前文人政府實質領袖翁山蘇姬被控的其餘5項罪名做出最終判決。

自從緬甸軍方2021年2月推翻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政府,結束這個東南亞國家短暫的民主時期以來,77歲的翁山蘇姬一直遭到囚禁。

軍政府法庭已審理翁山蘇姬被控的14項罪名,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到目前爲止每一項都認定她有罪,已判處她26年刑期。

因未授權和媒體談論而要求匿名的法界人士表示:「控辯雙方今天做最後陳詞…判決將在30日出爐。」

消息人士表示,翁山蘇姬出庭時,健康情況似乎良好。

人權組織批評這場審判是騙局。聯合國安全理事會21日通過決議案,要求緬甸軍政府釋放民主領袖翁山蘇姬。這是安理會自軍方政變以來,首次針對緬甸通過的決議案。

這是安理會今年相對團結的時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和俄羅斯是緬甸軍政府的盟友,在表決中投下棄權票。兩國在決議案措辭修改後,決定不行使否決權。

翁山蘇姬面對的其餘5項貪腐罪,主要是關於替一名政府部長租用直升機,翁山蘇姬在此案中被控未遵循規範,造成「國家損失」。

這5項罪名每項最高刑期都是15年徒刑。在之前的貪腐案件中,法院大致每項罪名判翁山蘇姬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