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黑話簡訊「請你吃芭樂」 法官認充滿要脅敵意涉恐嚇罪

詹男以手機傳黑話簡訊「美爽人揪揪欸啦」、「請你吃芭樂」等語給翁男,法官認定充滿敵意、要脅,認定涉恐嚇罪。(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2歲詹男要求翁男撤回傷害告訴未果,怒以手機傳黑話簡訊「美爽人揪揪欸啦」、「請你吃芭樂」、「就不要哭爹喊娘」等語給他,翁男驚恐害怕報警。詹男否認恐嚇,辯稱只是要請對方吃水果、喝酒。一審法官則以一般通念簡訊指的是「找人拚輸贏」、「丟手榴彈」及「讓他痛苦不堪」等意,依恐嚇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據瞭解,詹男曾將翁男毆打成傷,翁男控告傷害,詹男多次打電話給翁男要求撤告,但翁男置之不理,詹男因該案被判刑6月,全案仍在訴訟中。

詹男心生不滿在去年12月22日凌晨以手機傳送簡訊給翁男,內容有「美爽人揪揪欸啦」、「做事像個孩阿」、「吃糖沒有比較屌」、「等等請你吃芭樂」及「就不要哭爹喊娘」等語句。

詹男到案否認恐嚇,辯稱「美爽人揪揪欸啦」指的是要邀請他出來喝酒;「請你吃芭樂」的「芭樂」就是水果,沒有其他意思。

法官也不是省油的燈,認定兩人關係並不友好,解讀簡訊語句是充滿敵意、要脅語氣,就一般通念而言,「美爽人揪揪欸啦」指的是「找人拚輸贏」,「請你吃芭樂」是要「對人丟手榴彈」;「你就不要哭爹喊娘」則是要「讓人痛苦不堪」之意,如果只是單純請人吃水果,並不會造成對方有哭爹喊孃的感受,不採信詹男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