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面試抖喊:我未成年…他秒回「沒關係」!曝應付警「教戰守則」下場慘爆
▲他招攬未成年少女坐檯,被逮瞎扯不知情,秒被傳播妹打臉。(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照片非當事人)
高雄一名綽號小P的男子私設娛樂傳播公司,招募未滿18歲的少女前來坐檯陪酒,另2名友人則負責宣傳、接洽客人、派遣小姐等工作,小P面試小姐時,面對少女詢問怕被發現未成年,竟告訴對方可背一組成年人的身分證字號就好了。整起事件曝光後,小P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P及另外2名男姓友人油有經過設立登記,創了「XXXX娛樂傳播公司」,經營少女坐檯陪酒的業務,2名友人擔任經紀人,負責公司的廣告宣傳、接洽客人、派遣接送小姐、員工管理等工作,招攬「恩恩」、「白白」、「蕎蕎」、「肉包」等4名未成年少女坐檯。
經營模式爲當天上班的小姐要在公司待命,等到客人有需要時,由小姐自己搭小黃到釣蝦場或KTV等地點服務,收費方式則爲,每個小姐每小時1000元,公司與小姐「七三分帳」,低消爲2名小姐2小時4000元。公司以此模式從2019年3月間開始經營,直到2019年6月遭警方查獲爲止。
小P辯稱,公司地址只是他租來給自己跟朋友休息而已,沒有經營傳播公司;但另外2名友人則坦承有招募、媒介「恩恩」、「白白」從事坐檯陪酒工作,但不知道恩恩、白白未滿18歲。但這一席話被小姐打臉,表示當時面試時,「我有說我是未成年,他說沒關係,要我背一組別人的身分證字號應付警察的臨檢」。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判處小P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沒收13萬3千元犯罪所得;另外兩名友人則被依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分別判處5月、4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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