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用品及食品宣稱療效 業者恐遭重罰100萬

市售寵物保健食品及用品標示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圖/新北市動保處)

動保處提醒飼主謹慎選擇購買途徑,認明合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購買。(圖/新北市動保處)

網路購物普及,許多寵物用品業者及民衆透過網路商城、社羣平臺或粉絲專頁行銷販售寵物食品與用品。新北市動保處提醒,產品的廣告與介紹不得宣稱預防、治療動物疾病等內容,若於產品描述中宣稱具備醫療效果,即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新北市2024年已查獲13件類似違規案件,累計裁罰金額達260萬元。

動保處近期接獲檢舉,有網路賣家在電商平臺販售寵物潔牙用品,並於產品廣告內容中使用「預防牙周病」等字樣,廣告文字已涉及宣稱預防疾病。當事人到案說明時表示,自己平時習慣幫家中寵物刷牙,並從網路文章與飼主交流中得知潔牙可能有助於口腔保健,因此纔會在商品描述中加入預防疾病相關字眼,認爲這只是分享個人經驗,並未刻意誇大或誤導消費者。

動保處強調,寵物食品及用品不具醫療效能,亦無法改變動物生理功能或外觀,因此不得使用誇大、易生誤解或涉及療效的詞句。違者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常見違規案例包括寵物益生菌、洗毛精等產品,皆非動物用藥品,依法不得宣稱具備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等功能,若業者認爲其販售的寵物用品確實具備特定療效,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爲動物用藥品,經覈准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