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索討跑路費卻押錯人 教唆者遭判刑

彰化鹿港2018年發生持槍押人預索討跑路費事件,最後破案才知根本押錯人。(資料照)

彰化縣鹿港鎮施姓男子得知蔡姓男子走投無路急需跑路費,竟建議他去搶鹿港某六合彩組頭,誰知聯繫出現落差,蔡男夥同陳男亮槍抵住林姓被害人腰際要錢,卻被趁隙脫逃,事後才知根本找錯對象。彰化地院依共同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判蔡、陳5年4月,在幕後教唆的施男則被判4年10月。

持槍行搶索討跑路費竟還搶錯人,有夠烏龍。根據判決書,施男建議蔡男行搶鹿港某組頭,兩人並在2018年9月中,前往被害人住處周邊勘查,並約定下手時間,2018年9月18日晚間8點,前科累累的蔡男夥同陳男開車在約定地點等候,期間施男不斷以電話與蔡男聯繫。

當晚深夜11點多,蔡、陳2人見林姓男子走出屋外抽菸,誤以爲就是目標組頭,兩人隨即分別持槍下車趨前走近,蔡男開口債務要清一清」隨即亮槍抵住林男腰際,陳男上前欲將人押回屋內,林男嚇得快步走向大馬路,蔡男又恫嚇「再走就開槍」,膽大的林男仍機警推開槍口火速逃離現場,並趕緊報警

警方以車追人,陸續將蔡、陳2人拘提到案,再從通聯紀錄追查後幕後教唆的施男;施男矢口否認有強盜犯意,辯稱只是提供情報,建議蔡男可以拿槍去抵押被害人說要借200萬元,但說詞當然不被採信。蔡、陳兩人皆各被判刑5年4月,由於兩人另犯下多起強盜案件,蔡男合併遭判刑12年、陳男7年確定。施男部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