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淫男文具店內性侵11歲國小妹 她父母不知情在外等候

離譜!淫男文具店內性侵11歲國中妹,她父母不知情在外等候。(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部一名施姓男子,在臉書認識11歲國小女童小美(化名),兩人談起戀愛,施男逼小美履行女朋友義務,竟趁小美父母帶她到文具店購物時,尾隨進入後,逼小美躲在監視器死角發生性行爲,甚至大膽地兩度前往小美家發生性關係,未料遇到小美父母返家當場被活逮。法院一審判施男4年6月徒刑,施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據判決書指出,施姓男子2022年在FACEBOOK認識當時年僅11歲國小女童小美(化名),施男以男女朋友爲由,要求小美履行女朋友之義務,某次趁着小美與父母前往文具店購物時,竟尾隨進入店內,要求小美配合至店內監視器拍攝死角處,隔着衣服指侵及猥褻3次,而小美的父母毫不知情在店外等候。

之後施男又趁着小美父母不在時,前往小美住處,兩人在家中發生性行爲。施男食髓知味,又二度前往小美家中,先行猥褻小美后,欲發生性關係時,遇到小美父母返家,當場被活逮並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定,施男猥褻小美,與其發生性行爲,毫無可憫恕之處,即使沒違背小美意願,仍對她的身心健康、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女方甚至有憂鬱情緒、焦慮感受,判施男有期徒刑4年6月。案經施男上訴,高院維持一審見解,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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