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死伯母稱她是「複製人」 狠姪一審判決出爐
(示意圖/shutterstock)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臺南市善化區49歲胡姓男子,去年8月持刀砍死73歲李姓伯母,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胡嫌雖坦承殺人,但堅稱殺的是「複製人」,臺南地院今天上午依殺人罪判他13年徒刑,服刑之前還需強制接受監護治療5年。
臺南地院合議庭指出,胡男經送嘉南療養院做精神狀況鑑定,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合議庭認爲,他行爲時對於殺人爲違法行爲,可能非毫無意識,但他犯案後毫無遮掩或試圖隱蔽罪行的跡象,其心智顯與一般常人有異,足認他行爲時依其辨識而行爲的能力,原因源於其個人環境及他與父母均欠缺病識感,未及時獲得治療與定期服藥,且社會機構未能及時主動介入所致。
合議庭審酌,胡坦承犯行,據鑑定報告內容,可認他始終並未瞭解殘酷犯行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也沒有感到後悔或歉疚,遑論與被害人家人和解或賠償其損失,犯後態度難稱良好。
臺南地院今宣判,胡嫌經鑑定患有思覺失調症,因再犯率高,認胡犯殺人罪處13年,諭知日後判刑確定在服刑前,須先到適當的監護處所接受治療5年,此案還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0800-78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