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登艇先簽「生死狀」 泰坦號公司可免責?專家說話了

水下探險公司「海洋之門」(OceanGate Inc.)辦公室位於華盛頓州埃弗裡特市(Everett),圖爲公司外停放的一艘船。(圖/美聯社)

「泰坦號」18日前往探索鐵達尼號沉船,過程中意外遇難,5名乘客不幸葬身大海。該觀光行程由水下探險公司「海洋之門」(OceanGate Inc.)營運,而根據曾經參加相同活動的記者大衛.波格(David Pogue)說法,旅客在出發前都必須簽署一份「免責聲明」,表示已知行程本身有風險,若發生任何意外,公司概不負責。如今泰坦號真的失事,海洋之門是否可能逃過法律究責?有法律專家表示,免責聲明並非總是「鐵板一塊」,如果證據顯示業者確有重大疏失、或沒有完全揭露危險性,法官拒絕免責聲明豁免的情況並不少見。

水下探險公司「海洋之門」(OceanGate Inc.)位於華盛頓州埃弗裡特市(Everett),圖爲辦公室外觀。(圖/美聯社)

根據路透社23日報導,泰坦5人之中有3名付費乘客,每人分別支付25萬美金搭船,據信也簽了免責協議聲明。儘管海洋之門並未公開協議內容,但根據曾在去年夏天參加相同行程的CBS特派記者波格透露,免責聲明中確實提到死亡的可能性,且「光是第一頁就提了3次」。《每日郵報》指出,旅客們心知肚明,這是一次「重大且嚴肅」的行程,因此家屬很可能拿公司沒轍。

泰坦號失事後,負責營運的水下探險公司「海洋之門」(OceanGate Inc.)在辦公室外豎起告示牌,禁止外人進入。(圖/美聯社)

不過德州律師夏佛(Matthew D. Shaffer)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如果(業者)在這艘船的設計或建造方面有所隱瞞,或在有資訊顯示它不適合這次下潛,但仍故意進行這項活動,那麼就違反了免責聲明的有效性。」夏佛的專精領域是人身傷害和海事法。

另一位加州律師洛伊(Joseph Low)也說,「雖然有免責聲明,但也有很多案例表明,家屬仍有可能提出索賠要求。不過在事故原因明朗之前,我們無法確認免責聲明是否適用。」

截至報導刊出爲止,路透社仍無法取得家屬的說法,不清楚他們是否有意提告。